城市軌道交通保護區外部作業項目方案征求意見在線辦理指南
一、政策依據
本指南依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8號)、《南寧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南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十三屆44號)、《南寧市城市軌道交通保護區外部作業管理暫行辦法》制定。
二、適用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城市軌道交通規劃控制區和城市軌道交通保護區(以下簡稱“保護區”)外部作業項目方案征求意見在線辦理。
三、相關名詞解釋
(一)軌道交通規劃控制區
城市軌道交通的規劃紅線中線兩側各六十米范圍為規劃控制區。
(二)城市軌道交通保護區
1.地下車站和隧道結構外邊線外側五十米內。
2.地面車站、高架車站和高架線路結構外邊線以及地面線路軌道外邊線外側三十米內。
3.出入口(含連通道)、通風亭、控制中心、變電站、冷卻塔、地面站房等建(構)筑物結構外邊線和車輛段、停車場用地邊界外側十米內。
4.城市軌道交通過江(河、湖)隧道、橋梁結構外邊線外側一百米內。
(三)外部作業項目影響等級
在保護區內,外部作業項目對城市軌道交通既有結構安全影響等級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等級的劃分依據《城市軌道交通結構安全保護技術規范》(CJJ/T202-2013)、《城市軌道交通結構安全防護技術規程》(DBJ/T45-072-2018)等規范。
(四)申請人
在保護區內進行作業項目建設的單位或個人。
四、征求意見內容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作業內容:
(一)新建、改建、擴建或者拆除建(構)筑物。
(二)敷設管廊(線)、地面堆載、基坑開挖、爆破、樁基礎施工、頂進、灌漿、錨桿、鉆探、挖掘、地基加固、打井、錨噴、取土、采石、采砂。
(三)修建塘堰(圍堰)、開挖河道水渠。
(四)在過江(河、湖)隧道周圍實施河道疏浚、清淤、吹填、船舶下錨停靠等活動。
(五)跨越或者穿越城市軌道交通設施的施工作業。
(六)敷設或者搭架管線、吊裝等架空作業。
(七)大面積增加或者減少載荷以及其他可能危害城市軌道交通設施安全的作業活動。
五、辦理流程
(一)咨詢
申請人在辦理外部作業項目征求意見前,提前向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南寧軌道交通集團”)相關單位進行咨詢。
規劃線路:南寧軌道交通集團地保部0771-2338607、2332920(規劃線路:處于規劃設計階段的城市軌道交通線網)
建設線路:南寧軌道交通建設有限公司0771-2778883、2778882(建設線路:處于建設階段的城市軌道交通線網)
運營線路:南寧軌道交通運營有限公司0771-2779203、2778930(運營線路:運營開通階段的城市軌道交通線網)
(辦公時間為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在線申報
1.登錄南寧軌道交通集團官網,網址:m.w4950.cn。
2.在官網首頁上方點擊“地鐵保護”,進入網上辦事窗口。
3.輸入手機號,獲取驗證碼登錄。
4.登錄成功后填報項目基礎信息,并進行資料上傳(參考附件)。
5.填寫《外部作業項目征求意見申請表》(參考附件)。
6.材料上傳完成保存并提交。
7.如在線申報時出現打不開網頁、資料無法上傳、收不到驗證碼等技術問題請聯系咨詢人員。
(三)預審核
1.材料上傳成功后,南寧軌道交通集團相關單位進行材料預審核并填寫預審核意見,若上傳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系統將以短信等方式告知,申請人請根據短信內容完善資料后,重新上傳并提交。
2.若上傳材料符合要求,網頁端會進行信息反饋,申請人可登陸網頁進行查詢。材料通過審核后,申請人須及時向南寧軌道交通集團相關單位遞交蓋章版紙質書面材料。
(四)意見的回復及結辦
紙質書面材料提交后,南寧軌道交通集團相關單位對作業方案進行審查。出具項目位置關系、項目影響等級后續工作要求等審查意見,完成審查出具意見后,將會電話通知申請人領取書面意見。
(五)其他
作業方案審查過程中發現資料不夠詳實,圖紙標識不明、缺少部分詳圖時,申請人應積極配合,及時對資料進行澄清或補充。
六、上傳材料要求
外部作業項目審查原則分為方案設計階段、施工圖設計階段、施工階段,具體提交資料如下:
(一)方案設計階段
1.征求意見函。
2.外部作業項目征求意見申請表。
3.設計方案(初步設計、規劃總平面圖、平面布置圖、剖面圖等)。
4.電子光盤。
(二)施工圖設計階段
1.征求意見函。
2.外部作業項目征求意見申請表。
3.施工圖(地鐵保護專項)設計方案。
4.電子版光盤。
(三)施工階段
1.征求意見函。
2.外部作業項目征求意見申請表。
3.地鐵保護安全防護方案(含應急預案)、施工方案。
4.電子版光盤。
5.保護區作業影響等級二級及以上的作業項目還需提交安全評估報告、專項設計、專項監測等方案。
征求意見函、外部作業項目征求意見申請表、審查方案需有申請人印章(方案為復印件需要加蓋相關單位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相關圖紙需上傳CAD版。現場提交電子光盤中應含PDF版以上材料和CAD版圖紙。
七、作業管控要求
(一)申請人領取書面回復意見后,須嚴格遵照意見內容落實相關要求。
(二)當外部作業出現設計變更時,外部作業的建設單位或個人應在變更前將相關資料重新報送南寧軌道交通集團相關單位征求意見。
(三)實施外部作業前,外部作業的各參建單位或個人應當嚴格執行安全防護方案,并應對受影響的城市軌道交通既有結構進行動態監測。
八、其他
(一)申請人應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并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南寧軌道交通集團相關單位對申請人提交的設計、施工等方案的技術審核,不減免申請人及其委托的勘察、設計、施工、第三方監測等單位的任何法律責任。
(三)因作業導致城市軌道交通設施損壞或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受到影響的,相關責任單位或個人應承擔城市軌道交通設施修繕及恢復功能的相關費用。
(四)本指南最終解釋權為南寧軌道交通集團地保保衛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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